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规范将出台
《中国保险报》记者 姚世新 2007-01-15
1月12日,由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办的“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研讨会在北京召开,13家不同规模的保险公司代表参加了会议。
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吴晓军在讲话中指出,国家越来越重视关于信息安全的立法,信息安全条例对银行、保险、证券、铁路、民航、广播电视、税务、海关等8大重要信息系统提出了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整个保险行业的信息安全存在很大风险,我们不仅要有信息技术规范,还要把信息安全的风险纳入保险风险的监管之中,以保证全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曲成义在发言中指出,保险行业出台这个管理规范说明保险业非常重视保险信息化的安全问题,抓得及时。他建议在总体规划中要加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平战结合、等级容灾”的指导思想,以便更合理地处理好小概率高风险的灾备工作。其他与会代表对即将出台的管理规范也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为该管理规范日后出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此次讨论的管理规范只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在整个保险行业全面征求意见。管理规范内容主要涉及到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机构、灾备中心的建设与维护、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等。
